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以下几类:
不动产
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
在建建筑物
动产
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
交通运输工具(如汽车、船舶、航空器等)
在建船舶、航空器
不动产权利
建设用地使用权
农村土地经营权
海域使用权
其他财产
法律、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
总结来说,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不动产(如建筑物、土地附着物、在建建筑物)、动产(如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交通运输工具、在建船舶、航空器),以及不动产权利(如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农村土地经营权、海域使用权),还包括法律、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的其他财产。需要注意的是,抵押人需对上述财产拥有处分权,并且这些财产应是可以流通和转让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