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澳门,打架斗殴可能构成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:
《刑法典》第一百三十七条【普通伤害身体完整性罪】:
犯本罪者,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或科罚金。
《刑法典》第一百三十七条【严重伤害身体完整性罪】:
犯本罪者,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。
《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二条【聚众斗殴罪】:
聚众斗殴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:
多次聚众斗殴的;
聚众斗殴人数多,规模大,社会影响恶劣的;
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,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;
持械聚众斗殴的。
聚众斗殴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依照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《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三条【寻衅滋事罪】:
随意殴打他人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综上所述,澳门对打架斗殴行为的处罚根据具体情节和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,最轻可判处拘役或管制,最重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。建议遵守澳门法律,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