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前调解,是指在 当事人提起诉讼后,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,由人民法院委派给特邀调解员、特邀调解组织或由立案庭法官先行调解的工作机制。这种机制旨在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,简便、快捷,节省司法资源,并符合纠纷多元化及当事人价值观多元化的需求。
具体流程包括:
当事人提起诉讼:
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和相关材料。
法院立案审查:
法院收到材料后,进行立案审查,决定是否立案。
征得当事人同意:
在立案前,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。
委派调解员:
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。
进行调解:
调解员通过电话、面对面等方式进行调解,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。
调解成功:
如果调解成功,法院出具调解书,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。
诉前调解的优势包括:
程序便捷:调解程序简便,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。
纠纷解决:通过调解解决纠纷,避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。
节约资源:节约司法资源,提高司法效率。
保护权益:平和化解矛盾,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需要注意的是,诉前调解并非起诉的必经程序,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进行诉前调解。如果调解不成功,法院将及时立案并进入正常的诉讼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