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检网3月25日消息,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齐同生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齐同生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公开履历显示,齐同生出生于1952年7月,河北平山人,甘肃工业大学五系化工机械专业毕业,大学普通班学历。
齐同生早年当过知青,也当过工人,1977年起先后在宁夏自治区自治区化工设计院、工业设计院工作,曾任宁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院长、宁夏河东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、自治区计委党组书记、主任等职。
2003年任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、主任,两年后升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、党组成员,2007年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,自治区政府副主席、党组副书记。
2013年任宁夏自治区政协主席、党组书记,2018年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,2023年卸任。
2024年10月,齐同生被查,今年3月14日,齐同生被开除党籍。
经查,
齐同生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长期搞迷信活动;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宴请;
违规收受礼金;
贪婪腐化,恣意妄为,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采矿权证办理、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来源:白鹭洲知政、高检网